所以近几个月以来,非常多香港公司选择注销。由于香港公司办理注销周期比较长,需6-8个月的时间,所以有一部分香港公司已经提交注销以后,又想要撤销注销重新恢复使用,那么申请注销以后,还可以终止注销吗?
1、如果注销申请提交不久,政府还未审核,则可以申请终止注销手续。
2、如果申请已提交给香港政府,政府也已经审核完毕,则不可再次撤销申请。
如果香港公司注销之后,确实非常有必要恢复的事实,可以申请恢复,公司恢复的要求较严格,需要聘请律师。
另外,也可以使用与注销前的公司相同的名称和董事股东再次申请注册新的公司。
一、客户处理流程
1、如公司有开立银行帐号的在注销公司前就必须先取消账号;
2、香港公司从没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在申请撤销注册前之三个月已结束营业;
3、香港公司所有的账务必须清算完毕;
4、香港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公司会议记录。
二、政府处理流程
(一)到香港税务局递交《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
(1)在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2)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3)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4)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5)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税项及有关的罚款和法庭费用;
(6)公司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7)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小编提示:该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
(二)通知书将会于申请人在呈交有效申请书并缴交有关费用后的25个工作天内发出。
注意:如果公司存在尚未完成的事宜或有未清缴的税款,局长就会发出反对通知书。反之结果相反。
(三)办理时间
大约半年至八个月。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
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
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